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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2019年10月26日在郑州宜人万花APp上被诈骗签了20000元的贷款合同
我2019年10月26日在郑州宜人万花APp上被诈骗签了20000元的贷款合同 我2019年10月26日在郑州宜人万花APp上被诈骗签了20000元的贷款合同,今天早上通知我卡号填错了一个数字(我绑定银行卡是正确的能收到短信)被冻结账户了,要我今天转6000元去解冻就给我下款,如果我不处理,到还款日也一样要我每月还钱。我才知道被骗了,在网上也有很多被骗的人。签订的合同我需要负怎样的法律责任吗?我该怎么办?
2019-10-27 15:20 苏pat pat(广东-广州) 已有 5 位律师回答
1 毕丽荣律师  电话:13049633889  2019-10-27 15:30
可以按照贷款合同的约定来履行义务的
2 何江律师  电话:19573137985  2019-10-27 15:33
你好,你把贷款合同发给我,我帮你审核合同的效力
3 刘平律师  电话:15823420251  2019-10-27 22:45
网贷风险大,一定要找律师查一查,分析讲解,保障自己资金安全,以免上当受骗!可详细咨询本律师!
4 李大贺律师  2019-10-28 12:39
注意套路贷风险的识别与防范。“套路贷”违法犯罪行为,涉及诈骗罪、敲诈勒索罪等罪名,这类违法犯罪的表现形式:
一、对外以“小额贷款公司”、担保公司等名义招揽生意,与你签订借款合同,制造民间借贷假象,并以“违约金”“保证金”等各种名目骗取你签订“虚高借款合同”“阴阳合同”及房产抵押合同等明显不利于你的合同。以网络借贷为名,要求申请人事先支付所谓的“验资费”、“保险费”、“押金”等。
  二、伪造银行流水,刻意造成你已经取得合同所借全部款项的假象。
  三、肆意认定你违约,并要求你立即偿还“虚高借款”。
  四、是恶意垒高借款金额,在你无力支付的情况下,对方介绍其他假冒的“小额贷款公司”或个人,或者“扮演”其他公司与你签订新的“虚高借款合同”予以“平账”,进一步垒高借款金额。
五、敲诈勒索“索债”,谎称对你诉讼等实现你交付钱财的目的。
六、冒用P2P网贷平台、小贷公司、金融服务公司、银行等真实存在的企业、机构名义,以发放贷款为幌子,实施系列诈骗。
遇到以上情况,均注意首先拒绝对方的一切支付款项的要求,保持冷静,注意诈骗、敲诈等违法犯罪行为的识别与防范,保障自身资金安全。(如果实际收到借款,实际借款额交给公安机关)
5 110网律师  2019-10-28 22: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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