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描述您要咨询的问题……你好,我在阳光保险贷款10万每月还本金3500元保费1800元 请描述您要咨询的问题……你好,我在阳光保险贷款10万每月还本金3500元保费1800元,请问这样的贷款合理吗?
2019-10-27 08:01 ask201……(天津) 已有 6 位律师回答
1 王高强律师 电话:15077911891 2019-10-27 08:02
谨防上当受骗,及时咨询律师
2 陈兵民律师 电话:16622352705 2019-10-27 08:32
保费不合理
3 王珂律师 2019-10-27 08:03
各项费用合计超过2%每月以上部分可拒付
4 冯倩雯律师 2019-10-27 14:48
你好,贷款问题要谨慎,一般贷款的年利率不超过24%。
5 110网律师 2019-10-27 23:44
建议你和当地的律师见面沟通。
6 李大贺律师 2019-10-28 19:50
如果是每月等额偿还,以后的本金、利息要逐渐减少,这样总共下来,本息还要远远小于本金×2%×借款月数。具体计算,每个月的本金因该为(原始本金-已经支付过的本金),每个月的利息等各种费用≤【(原始本金-已经支付过的本金)×2%】。
根据“法释[2015]18号”文第二十六条之规定,本金(以实际收到金额为准,且应减去前期已支付费用)、利息(年24%以内绝对保护,年36%以内相对保护)要偿还。但是不合法的利息费用部分,在兼顾诚实信用原则的基础上,可以拒绝支付。根据“法释[2015]18号”文第三十一条之规定,过多支付的部分,债务人可以(协商、调解、诉讼)要回。债权人故意失联的,之后的利息不予计算。
根据“法释[2015]18号”文第二十六条之规定,本金(以实际收到金额为准,且应减去前期已支付费用)、利息(年24%以内绝对保护,年36%以内相对保护)要偿还。但是不合法的利息费用部分,在兼顾诚实信用原则的基础上,可以拒绝支付。根据“法释[2015]18号”文第三十一条之规定,过多支付的部分,债务人可以(协商、调解、诉讼)要回。债权人故意失联的,之后的利息不予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