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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通道过路碰到了贵重物品,没有警示标志没有警告,我面对巨额赔偿
公共通道过路碰到了贵重物品,没有警示标志没有警告,我面对巨额赔偿 你好  我公司有一个贵重的360摄像机价值三万左右,是一个员工在使用和保管,机器没有使用的时候也并没有收纳回收纳箱里面,有一天他突然放在了 公司公共过道的中间由于架设的三脚架下面叉开很远,360相机很重头重脚轻 ,我和同事在过道过路淡工作的事情,架子高度不到一米2基本上是盲区,我根本没有看见加上架设的三脚架下面叉开很远,于是我脚带到脚架的一个脚,相机倒下去摔坏了,请问这种我是过失需要赔偿吗。他作为保管员让价值不菲的东西出现在过道 ,从我走过来就一直看着我直到带倒了机器,期间不设立标志,也不提醒我,我觉得好冤枉,修理费需要我来承担 还是有什么法律依据责任承担比例,他作为管理贵重物品严重失职,我只是一个无辜的路人难道这样也要负责吗 。
2019-10-25 00:18 suffer……(重庆) 已有 7 位律师回答
1 唐海洋律师  电话:15523988898  2019-10-25 09:45
承担少部分责任
2 白艳霞律师  电话:15025465062  2019-10-25 10:32
根据过错承担责任,对方是有过错的
3 陈晓云律师  2019-10-25 11:09
按过错比例承担责任
4 冯倩雯律师  2019-10-25 11:32
根据过错按比例承担责任。
5 张宰宇律师  2019-10-25 13:07
你好,根据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你没有注意观察,是有一定过错的哟
6 何峤巍律师  2019-10-25 16:01
按过错比例承担责任
7 闫燕律师  2019-10-26 14:35
是需要按照相关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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