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帮朋友在贷款那里贷了30万,现在朋友没钱还,我也没这个能力 我帮朋友在贷款那里贷了30万,现在朋友没钱还,我也没这个能力,还这个贷款怎么办呢
2019-10-23 09:34 百度网友(广东) 已有 7 位律师回答
1 蒙彦军律师 电话:13636813455 2019-10-23 09:43
您好搜集证据 起诉
2 110网律师 2019-10-23 09:56
起诉你朋友还款
3 王珂律师 2019-10-23 09:58
你是名义借款人的话,出借人可直接起诉你要求还款的
4 陈晓云律师 2019-10-23 10:32
承担还款后再向实际责任人追偿
5 刘祖虎律师 2019-10-23 10:35
搜集证据起诉
6 单义律师 2019-10-23 11:07
你好,建议及时还钱,及时处理,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搜集证据起诉处理的。
7 李大贺律师 2019-10-23 20:18
如果是每月等额偿还,以后的本金、利息要逐渐减少,这样总共下来,本息还要远远小于本金×2%×借款月数。具体计算,每个月的本金因该为(原始本金-已经支付过的本金),每个月的利息等各种费用≤【(原始本金-已经支付过的本金)×2%】。
根据“法释[2015]18号”文第二十六条之规定,本金(以实际收到金额为准,且应减去前期已支付费用)、利息(年24%以内绝对保护,年36%以内相对保护)要偿还。但是不合法的利息费用部分,在兼顾诚实信用原则的基础上,可以拒绝支付。根据“法释[2015]18号”文第三十一条之规定,过多支付的部分,债务人可以(协商、调解、诉讼)要回。债权人故意失联的,之后的利息不予计算。
根据“法释[2015]18号”文第二十六条之规定,本金(以实际收到金额为准,且应减去前期已支付费用)、利息(年24%以内绝对保护,年36%以内相对保护)要偿还。但是不合法的利息费用部分,在兼顾诚实信用原则的基础上,可以拒绝支付。根据“法释[2015]18号”文第三十一条之规定,过多支付的部分,债务人可以(协商、调解、诉讼)要回。债权人故意失联的,之后的利息不予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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朋友在我不知道的情况下把我的车借走拿去抵押贷款了,我现在应该怎么办?而且这个人现在没能力偿还贷款
4个回复我用朋友名义在银行贷款每个月都还就这个月失业没还现在银行专员去他家要钱了 他报警这算不算咋骗
2个回复朋友引诱我,以我的名义去贷款然后借给他,现在这个人失联了我该
9个回复朋友贷款买手机,现在没有还钱,紧急联系人电话是我的号码,我根本不知道这个事情
1个回复请问一下我身份证被朋友拿去贷款了现在贷款公司要起诉我追回欠款怎么办?他们给我说这个款项是在我名义下
4个回复你好,当时帮朋友用我的名义贷款,每月按时还款,现在还不上了,他承认欠这个钱
6个回复我帮朋友在银行有一笔贷款!他现在本人找不到了,我也没有能力去还
8个回复你好,有个朋友网上贷款现在无能力还了,最坏的结果怎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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