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案,以拘留18天,双方如和解,是否能不留案底放人
我单位的职工因为与一帮农民工发生纠纷而被定为寻衅滋事,现在刑拘阶段对方也不追究任何刑事、民事责任,这
民事纠纷,公安牵强理由进行刑事拘留
民事纠纷中受到人身伤害,是否判定为轻伤?可否申请立案
故意伤害至轻伤走法律程序,公安机关是否必须对施暴方采取拘留措施?
公安机关在没有鉴定书的情况下就把人以故意伤害刑事拘留,而且还带到了公审大会,这种做法是否正确?
寻衅滋事和民事赔偿
是寻衅滋事还是故意伤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