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在 玖富万卡 (网贷)借了21700元,还两年24期要还37323元 您好我在 玖富万卡 (网贷)借了21700元,还两年24期要还37323元。这笔借款算是高利贷吗?不还的话有什么后果?我该怎么做?
2019-10-22 20:12 勿忘初心(广东-佛山) 已有 4 位律师回答
1 蒙彦军律师 电话:13636813455 2019-10-22 20:22
你好,积极还款是根本办法,利息及违约金可以按照法律规定处理,法定最高年利率为24%
2 殷运健律师 2019-10-22 20:23
这是可以起诉要回的
3 陈晓云律师 2019-10-22 20:46
联系贷款机构并与之达成还款方案,否则将面临贷款机构的起诉,利息超过年利率36%以上部分法律不予支持
4 李大贺律师 2019-10-23 10:14
如果是每月等额偿还,以后的本金、利息要逐渐减少,这样总共下来,本息还要远远小于本金×2%×借款月数。具体计算,每个月的本金因该为(原始本金-已经支付过的本金),每个月的利息等各种费用≤【(原始本金-已经支付过的本金)×2%】。
根据“法释[2015]18号”文第二十六条之规定,本金(以实际收到金额为准,且应减去前期已支付费用)、利息(年24%以内绝对保护,年36%以内相对保护)要偿还。但是不合法的利息费用部分,在兼顾诚实信用原则的基础上,可以拒绝支付。根据“法释[2015]18号”文第三十一条之规定,过多支付的部分,债务人可以(协商、调解、诉讼)要回。债权人故意失联的,之后的利息不予计算。
根据“法释[2015]18号”文第二十六条之规定,本金(以实际收到金额为准,且应减去前期已支付费用)、利息(年24%以内绝对保护,年36%以内相对保护)要偿还。但是不合法的利息费用部分,在兼顾诚实信用原则的基础上,可以拒绝支付。根据“法释[2015]18号”文第三十一条之规定,过多支付的部分,债务人可以(协商、调解、诉讼)要回。债权人故意失联的,之后的利息不予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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