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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的对象是谁
行政处罚的对象是谁 2009年5月某企业为了壮大自己的事业,向所在地的县人民政府申请用地。县人民政府经过商讨,决定由企业出资征收和开发土地,相关手续由建设局、国土局负责在7月底理顺,并要求国土局年底完成土地报批手续后,组织出让土地给企业作为房地产用地。2009年6月18日县人民政府经过出台会议纪要,同意企业先进行征地并开发平整土地。不知什么原因,建设局的有关手续一直没有理顺。2010建设局下《处罚决定书》给企业,对从企业处罚150万。
1、建设局一直不按县政府会议纪要给企业开发的土地办理手续,属于行政不作?
2、建设局把企业伯为处罚对象正确吗?
2010-07-11 11:47 公正执法(广西-百色)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李波律师  电话:13407870203  2010-07-11 17:15
你好,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按照你的说法,建设局涉嫌程序违法的问题,案情复杂,建议带上相关资料当面咨询律师咨询律师才能给与更详细答复。如果对回复满意的话,请采纳为最佳答案,如果还有问题,请按“点此咨询”向本律师发布一对一咨询,谢谢你的关注与支持。
2 110网律师  2010-07-11 15:15
你好:
似乎程序不合法,要先下处罚告知书,对告知书不申请听证的,才可下达处罚决定书。现在还是聘请律师,进行分析,如该处罚决定程序或石头方面有问题的话,可先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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