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祸后十天腿部出现血栓保险公司能给予赔偿吗 去年11月父亲骑摩托车被轿车刮倒,报警后认定对方全责,双方均已签字。对方有30万车险。父亲于当天住进医院,第10天因腿部疼痛加重做检查后得知左下肢静脉丛有血栓形成。医院也不做确定证明是车祸造成,且还不确定多长时间痊愈。
另外颈椎骨有一节突出4毫米,尚不知是否是因为车祸造成。尚不压迫神经
如何证明这两种伤病是否是因为车祸造成。该如何找对方赔偿。听别人说这属于内伤很难找对方赔偿。
家有两位老人,一个17岁的弟弟。如果对方不能赔偿。父亲的误工费,我的误工费都怎么办啊。我这都4个月没上班了,父亲还在医院。
另外颈椎骨有一节突出4毫米,尚不知是否是因为车祸造成。尚不压迫神经
如何证明这两种伤病是否是因为车祸造成。该如何找对方赔偿。听别人说这属于内伤很难找对方赔偿。
家有两位老人,一个17岁的弟弟。如果对方不能赔偿。父亲的误工费,我的误工费都怎么办啊。我这都4个月没上班了,父亲还在医院。
2013-03-11 18:03 137932……(山东-青岛)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张 静律师 电话:18018220358 2013年03月11日 18时04分
你好,交通事故首先由交警出具事故责任认定书划分责任承担,你们可以根据事故认定书以对方和交强险保险公司为共同被告依法向法院要求人身损害赔偿,先由对方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赔偿限额范围内给予赔偿,不足的部分由双方当事人根据事故责任认定书划分责任比例承担赔偿责任。保险公司有先行垫付的义务。你们可以直接向保险公司索赔。
受害方可以根据事故认定书以肇事方和交强险保险公司为共同被告依法向法院要求人身损害赔偿,先由肇事方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赔偿限额范围内给予赔偿,不足的部分由双方当事人根据事故责任认定书划分责任比例承担赔偿责任。
人身损害赔偿的项目包括: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交通费、后续治疗费、伤残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
注意:人身损害赔偿的诉讼时效为一年。以上回复,请采纳并评价。
受害方可以根据事故认定书以肇事方和交强险保险公司为共同被告依法向法院要求人身损害赔偿,先由肇事方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赔偿限额范围内给予赔偿,不足的部分由双方当事人根据事故责任认定书划分责任比例承担赔偿责任。
人身损害赔偿的项目包括: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交通费、后续治疗费、伤残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
注意:人身损害赔偿的诉讼时效为一年。以上回复,请采纳并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