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合普惠贷款50000,签订合同为70000,实际还90000 正合普惠贷款50000,签订合同为70000,实际还90000,合法吗
2019-10-22 11:05 ask201……(内蒙古-鄂尔多斯) 已有 4 位律师回答
1 郝廷玉律师 电话:15803118507 2019-10-22 11:06
有可能是套路贷
网贷是很难缠的
有需要的话 可以找律师分析合法性 研究处理方法
正确处理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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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刘平律师 电话:15823420251 2019-10-22 11:08
合同是如何约定的?可加我简介中微信,详细咨询!
3 蒙彦军律师 电话:13636813455 2019-10-22 11:11
你好,积极还款是根本办法,利息及违约金可以按照法律规定处理,法定最高年利率为24%。
4 李大贺律师 2019-10-22 11:16
如果是每月等额偿还,以后的本金、利息要逐渐减少,这样总共下来,本息还要远远小于本金×2%×借款月数。具体计算,每个月的本金因该为(原始本金-已经支付过的本金),每个月的利息等各种费用≤【(原始本金-已经支付过的本金)×2%】。
根据“法释[2015]18号”文第二十六条之规定,本金(以实际收到金额为准,且应减去前期已支付费用)、利息(年24%以内绝对保护,年36%以内相对保护)要偿还。但是不合法的利息费用部分,在兼顾诚实信用原则的基础上,可以拒绝支付。根据“法释[2015]18号”文第三十一条之规定,过多支付的部分,债务人可以(协商、调解、诉讼)要回。债权人故意失联的,之后的利息不予计算。
根据“法释[2015]18号”文第二十六条之规定,本金(以实际收到金额为准,且应减去前期已支付费用)、利息(年24%以内绝对保护,年36%以内相对保护)要偿还。但是不合法的利息费用部分,在兼顾诚实信用原则的基础上,可以拒绝支付。根据“法释[2015]18号”文第三十一条之规定,过多支付的部分,债务人可以(协商、调解、诉讼)要回。债权人故意失联的,之后的利息不予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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