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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权房的承租问题
使用权房的承租问题 我老公公现有一套使用权房,也只有这一套,我丈夫因在日本有永驻权,所以在大连没有户口也没有身份证,只有一个中国护照,现在我们一家三口和我老公公一起生活,房证和户口簿上只有我老公公一个人的名字,如果哪天我老公公不在了,那这套房子我们还能继续承租吗?还是被产权单位就收走了?请帮忙解答一下!我们已经在一起生活3年了
2013-03-11 16:38 648149……(辽宁-大连) 已有 6 位律师回答
1 孙新律师  2013-03-11 16:40
在一起同住的可以,可以继续承租。
2 刘青芳律师  2013-03-11 16:45
你好,继承人可以在承租期限内继续承租。
3 徐志远律师  2013-03-11 16:50
如果有证据证明你在那居住了三年(必须是当地的户籍)又是政府直管房屋,你可以继续承租的;如果不是政府直管房屋,那决定权在房屋的产权单位,可能收回的。
4 张世杰律师  2013-03-11 16:52
同住亲属可以优先承租
5 110网律师  2013-03-11 19:14
你好,继承人可以在承租期限内继续承租
6 毛健民律师  2013-03-12 17:46
与产权单位协商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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