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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婚姻存续期间,用共同财产购买了一份理财型的年金保险,存三年
我在婚姻存续期间,用共同财产购买了一份理财型的年金保险,存三年 我在婚姻存续期间,用共同财产购买了一份理财型的年金保险,存三年,十年满期,今年是第一年缴费,缴费未满期,合同未到期,现在要离婚,这份年金保险是否要作为财产分割?如果我用自己的工资购买的还会分割嘛?
2019-10-21 15:41 缱绻白羽(北京-东城区) 已有 14 位律师回答
1 何江律师  电话:19573137985  2019-10-21 15:50
需要分割
2 吴丁亚律师  电话:13552751245  2019-10-21 15:59
您好,协议离婚需要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和离婚协议书到户籍所在地民政局办理,起诉离婚需要身份证或户口本、结婚证和起诉书等到被告常住地法院起诉。
1、夫妻一方起诉离婚,应当在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诉,如果经常居住地与被告住所地不一致的,应当以经常居住地为准,而经常居住地是指在当地至起诉之日起已经连续居住满一年以上。
2、子女抚养权。婚姻法确立了解决子女抚养问题的总原则是: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解决。比如,住房情况、收入情况、思想品德情况、身体情况都是考虑因素。“一方在婚姻过程中曾经有过出轨”反应了道德有问题,这是有利于另一方的条件,但必须保留证据。 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女方生活;如果男女双方均无明显过错,各方面条件都相当,如果女方的思想品质好一些,更有时间照顾孩子,得到孩子抚养权的可能性就会更大;十周岁以上的子女,自己可以选择随父母一方生活。抚养费按照对方收入的20至30%计算,支付至子女满18周岁。
3、离婚时的财产处理纠纷
根据《婚姻法》第31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女方和子女权益的原则判决。”离婚时财产处理的范围应是夫妻的共同财产,只能分割夫妻的共同财产,不能分割其他家庭成员的财产,婚后共同财产一般均分。
4、离婚后的债务清偿纠纷
夫妻离婚时,在由谁偿还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或一方所负的债务问题所发生的争执,称为离婚后的债务清偿纠纷。《婚姻法》第32条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以共同财产偿还。如该项财产不足清偿时,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男女一方单独所负债务,由本人偿还。”
具体法律问题可以带证据来炜衡律所面谈,欢迎打电话法律咨询吴丁亚律师团队。
3 魏伟律师  2019-10-21 15:48
需要分割
4 常路律师  2019-10-21 16:00
您好,可以分割
5 韩委志律师  2019-10-21 16:02
需要分割
6 赵江涛律师  2019-10-21 16:09
需要 分割
7 王丽侠律师  2019-10-21 16:29
你好,是需要进行分割的,
8 徐卫东律师  2019-10-21 16:46
你好,一般是需要分割的。
9 苏荣杰律师  2019-10-21 17:51
您好,可以平均分割的!
10 王艳玲律师  2019-10-21 17:56
会分割
11 申维丰律师  2019-10-21 20:38
您好,要分割
12 刘疆律师  2019-10-22 08:07
属夫妻共同财产均分。需要律师联系我。
13 顾倩团队律师  2019-10-22 12:42
您好,用共同财产购买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是可以主张分割的
14 李婵律师  2019-10-23 19:25
需要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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