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万的借款分36期还。每期还3334,这个利率合理吗? 七万的借款分36期还。每期还3334,这个利率合理吗?
2019-10-20 18:10 ask201……(安徽-合肥) 已有 5 位律师回答
1 王高强律师 电话:15077911891 2019-10-20 18:32
过高的利息是不合法的
2 朱君秀律师 2019-10-20 18:17
答:利率=利息\本金,3334\70000=0.04,年利率x12=0.48,超过法律规定是24%,是高利贷。
3 张炎律师 2019-10-20 18:52
超过年息24%的都不合理
4 冯倩雯律师 2019-10-20 23:20
可以委托律师起诉处理。
5 李大贺律师 2019-10-21 11:02
如果是每月等额偿还,以后的本金、利息要逐渐减少,这样总共下来,本息还要远远小于本金×2%×借款月数。具体计算,每个月的本金因该为(原始本金-已经支付过的本金),每个月的利息等各种费用≤【(原始本金-已经支付过的本金)×2%】。
根据“法释[2015]18号”文第二十六条之规定,本金(以实际收到金额为准,且应减去前期已支付费用)、利息(年24%以内绝对保护,年36%以内相对保护)要偿还。但是不合法的利息费用部分,在兼顾诚实信用原则的基础上,可以拒绝支付。根据“法释[2015]18号”文第三十一条之规定,过多支付的部分,债务人可以(协商、调解、诉讼)要回。债权人故意失联的,之后的利息不予计算。
根据“法释[2015]18号”文第二十六条之规定,本金(以实际收到金额为准,且应减去前期已支付费用)、利息(年24%以内绝对保护,年36%以内相对保护)要偿还。但是不合法的利息费用部分,在兼顾诚实信用原则的基础上,可以拒绝支付。根据“法释[2015]18号”文第三十一条之规定,过多支付的部分,债务人可以(协商、调解、诉讼)要回。债权人故意失联的,之后的利息不予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