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房屋纠纷 离婚后房屋分割,一楼门面房归我,二楼归前夫。门面房承租人在一楼做了个门头,前夫说占用了二楼的位置(一楼门头至二楼窗户以下),并私自破坏了门头。请问这种情形有没有明确的法律界定,前夫说占用了二楼的地方有法可依吗,私自拆除别人的广告牌派出所有权进行处理吗?前夫经常就这个房子的问题闹,请问有什么办法彻底处理一下嘛?
2019-10-12 14:31 derter……(陕西-安康) 已有 7 位律师回答
1 陈铠楷律师 2019-10-12 14:33
可以起诉处理
2 康治斌律师 2019-10-12 14:53
构成侵权的,可以向法院起诉维权。
3 赵强律师 2019-10-12 15:10
协商不了起诉解决。
4 陈晓云律师 2019-10-12 15:20
无法协商的,通过法院处理,由法院依法判决
5 冯倩雯律师 2019-10-12 15:43
你好,发生纠纷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
6 110网律师 2019-10-12 22:55
你好,因有的情况说不够清楚,为便于了解沟通案件情况,慎重起见建议你直接携资料当面咨询或者加微信咨询,共同研究,为你作出详细的有针对性的解答,以免因信息不全、沟通不畅,解答有误。
7 潘建强律师 2019-10-14 11:29
你好,可以向法院起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