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铺租赁纠纷 大华开发商在售商铺时说:商铺前三年使用权归大华所有,第三年后房产和使用权由购商铺者【房东】所有。三年后,房东和租赁商户老朱签订了合同,无转让费。并且在老朱租赁期间,由房东出钱为老朱安装了防盗卷拉门。而租赁商户老朱现在才说,他租房时向前一任租房人交了转让费,现在租赁商户老朱转让给下一家老李,并收了下一家26000元转让费,房东不同意转让给下一家老李,房东和租赁商户老朱合同上没约定是否可以转让。合同到2013年12月31日终止,合同上注明,老朱期满不续租,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老朱承担。到期房东要收回商铺,自己开店。请问:下一家老李,使用商铺只有10个月,拿出26000元转让费,太不值得了,下一家老李想通过法律渠道讨回转让费26000元,老李能讨回转让费吗?
2013-03-10 09:07 为你而乐(河南-洛阳)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李保忠律师 电话:13840508677 2013年03月10日 09时44分
有证据的话可以。
2 曾邵华律师 2013-03-10 09:45
1、房东有权到期收回房屋;
2、老李交转让费时应看原租赁合同对租赁期限的约定,不过26000才有10月明失公平,可以申请撤销,要求老朱适当返还。
2、老李交转让费时应看原租赁合同对租赁期限的约定,不过26000才有10月明失公平,可以申请撤销,要求老朱适当返还。
3 110网律师 2013-03-10 14:01
持有关证据当面找律师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