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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在20180907入职公司,今年九月提出离职,确定做到十月底离职
本人在20180907入职公司,今年九月提出离职,确定做到十月底离职 本人在20180907入职公司,今年九月提出离职,确定做到十月底离职。公司合同规定做满一年五天假,如今人事却告知,只算我20190906到20191031期间的可休年假。也就是说到十月底离开,只给我半天年假可休。这是合理的吗?
2019-10-06 16:55 ask201……(上海) 已有 5 位律师回答
1 年遇春律师  电话:13723729928  2019-10-06 17:07
有必要申请仲裁维权。
2 毕丽荣律师  电话:13049633889  2019-10-06 17:17
可以直接诉讼来解决问题的
3 徐荣康律师  电话:15021871079  2019-10-06 19:30
可以劳动仲裁的
4 王珂律师  2019-10-06 17:45
申请劳动仲裁维权
5 张向锋律师  2019-10-07 08:25
你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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