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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求帮助(如何保护人身权益?)
请求帮助(如何保护人身权益?) 整个发生内容:事件发生当天报警了,但是派出所调解不合理,伤者出院后经法庭解决,仅赔偿医药费,80天后伤者双肩疼痛未减,去医院检查,查出肌腱损伤(肌腱俗称筋,筋仅连一部分)需做连接手术,现在想再次提出诉讼,需要法医鉴定,司法鉴定所说:"结过案了只能做当时住院的诊断结果(双肩骨折),肌腱损伤得要当地派出所开证明(证明是被当时打伤的而不是其他方面弄伤的)".当地派出所不愿开证明,无法做鉴定,请问怎么办?
2013-03-09 15:21 daxues……(江苏-徐州)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张  静律师  2013-03-09 15:30
如果伤达到轻伤(以上),你们可要求追究对方刑事责任和民事赔偿责任;如果是轻微伤则可要求对方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如果派出所调解不了可直接到法院起诉。及时报警,并申请伤情鉴定,如果构成轻伤或轻伤以上,打人者就涉嫌故意伤害罪,依法应被追究刑事责任。
如果伤情鉴定为轻微伤,只能要求民事赔偿,受害者可直接向法院起诉要求人身损害赔偿;同时可以要求给予行政处罚。
公安机关立案后,受害者还可以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要求赔偿。当然也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要求人身损害赔偿。
人身损害赔偿的项目包括: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交通费、伤残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
2 孙海军律师  2013-03-09 15:32
派出所的做法不对,可以向上级公安机关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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