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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方拒付孩子生活费
对方拒付孩子生活费 法院一审判不离,可孩子三岁了,一直由我带,双方也是处于分居状态.对方却近二年拒付生活费(对方有固定工作),也不看孩子.现在却想接孩子走.无论从情感和孩子的身心我都无法接受,请问如何能以其不付生活费及不利孩子身心为由拒绝其来接孩子吗?
2010-07-10 03:34 渴望答复(安徽-马鞍山)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0-07-11 08:08
你们没有离婚仍是夫妻关系,双方婚后的财产仍是共同的,这样对方付抚养费不付抚养费都是一样的;孩子是共同的,离婚前,抚养权没有判定,因此双方都可以带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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