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门打人急 有个妇女到我家来打我妈,和我妈打了起来,我妈手,脸上都被她打伤,她也被我妈打了几个耳光。之后她居然还报警110。警察看后觉得双方都伤得不太就没处理。后来她居然去住院,声称被我们打伤了。如果她到时要来问我们要医疗费我们怎么办,对于这种无赖有什么办法
2013-03-08 13:14 首奈示(浙江-杭州)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屈增辉律师 电话:18706777379 2013年03月08日 13时16分
可以不理会
2 罗远水律师 2013-03-08 13:15
可提供公安机关调解、处理
3 张 静律师 2013-03-08 13:15
如果伤达到轻伤(以上),你们可要求追究对方刑事责任和民事赔偿责任;如果是轻微伤则可要求对方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如果派出所调解不了可直接到法院起诉。及时报警,并申请伤情鉴定,如果构成轻伤或轻伤以上,打人者就涉嫌故意伤害罪,依法应被追究刑事责任。
如果伤情鉴定为轻微伤,只能要求民事赔偿,受害者可直接向法院起诉要求人身损害赔偿;同时可以要求给予行政处罚。
公安机关立案后,受害者还可以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要求赔偿。当然也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要求人身损害赔偿。
人身损害赔偿的项目包括: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交通费、伤残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
如果伤情鉴定为轻微伤,只能要求民事赔偿,受害者可直接向法院起诉要求人身损害赔偿;同时可以要求给予行政处罚。
公安机关立案后,受害者还可以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要求赔偿。当然也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要求人身损害赔偿。
人身损害赔偿的项目包括: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交通费、伤残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