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孩被别人开水烫伤 2010年6月26日晚上10点30 我带着小孩去小区的超市打开水{小区的超市门口有个开水炉子卖开水}另一个人 也在打开水 当他打好一水瓶开水 准备走的时候 壶胆突然从水瓶内掉了下来 掉在地上爆炸了 溅到了我家小孩的双脚上 当时右脚的皮都脱了 当时就光顾着抱着小孩去医院了 也没来得及打110 事后在给小孩治疗的过程中 给那个人要了两次 医药费一次200 一次300 一共治疗了18天 剩下的医药费那人不愿意出了 我该怎么办 那个人应该出医药费吗 在这个事中 打开水的那个人占多少的责任《当时我的小孩没动 他没检查好自己的水瓶 导致脱落 爆炸 烫到我的小孩》如果上诉 我有几成胜诉的可能 谢谢各位了 麻烦讲详细点
2010-07-09 12:10 775208……(江苏-无锡)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0-07-09 12:23
因为你小孩在本次事件中没有过错,对方应承担全部责任。对方应赔偿你小孩所遭受的全部损失,包括医疗费,护理费等。
2 110网律师 2010-07-09 13:42
应该由对方承担全部责任。你先搜集相关证据人证或书面证言,准备向法院起诉。
无锡地区,如需法律帮助的,可以和本律师电话联系15261184038
无锡地区,如需法律帮助的,可以和本律师电话联系152611840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