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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成华区法院非要原告提供被告的“户籍信息”是否合理!?
成都市成华区法院非要原告提供被告的“户籍信息”是否合理!? 一个很简单的“欠债不还”的民事诉讼案件。借款合同上是约定原告住所地管辖。原告提供了自己的居住地证明,被告的身份证复印件。但法院认为资料齐全,但要原告找律师调出被告“人口信息”给法院。否则不予立案。
但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八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第一百一十一条 人民法院对符合本法第一百零八条的起诉,必须受理

问过几个律师,认为只需提供被告身份证即为有明确被告。问过公安局,公安局民警很愤慨。说这事应该法院来查。成华区法院这种做法合理吗?还有什么办法立案吗?
2013-03-07 18:13 eheheh……(四川-成都) 已有 7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3年03月07日 18时30分
你好,成华区法院立案是这样的,建议委托律师办理。
2 李保忠律师  电话:13840508677  2013-03-07 18:22
委托律师立案。。。。
3 张  静律师  2013-03-07 18:18
合理的;;
4 何青超律师  2013-03-07 18:32
你好,几个法院的规矩不一样。可以委托律师帮助。
5 都燕果律师  2013-03-07 20:13
你好,几个法院的规矩不一样。可以委托律师帮助。
6 李小利律师  2013-03-08 10:06
你好,建议委托律师办理。
7   2013-03-20 16:50
前段时间我也在成华法院立了个案,没碰到你遇到的问题啊,建议你咨询下怎么回事。成华立案庭的咨询电话:84139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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