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贷款到手8万,电子合同11.5万,服务费3.5万,目前处于逾期状态
贷款到手8万,电子合同11.5万,服务费3.5万,目前处于逾期状态 贷款到手8万,电子合同11.5万,服务费3.5万,目前处于逾期状态,打电话说不还钱就上门上单位?请问合法吗?
2019-09-20 11:33 seVen丶JY(陕西-西安) 已有 5 位律师回答
1 蒙彦军律师  电话:13636813455  2019-09-20 11:34
您好 要根据合同内容拍判断
2 陈兵民律师  电话:16622352705  2019-09-20 12:29
不合法,添加微信,发来合同详谈
3 单义律师  2019-09-20 11:35
您好,具体情况具体分析,贷款合同年利息超过24%的部分是不受法律保护的,而且本金以实际收到的款项为准,建议您与对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委托律师进行诉讼。
4 康治斌律师  2019-09-20 11:38
既不合理也不合法,超过年利率24%的,超过的部分不需要偿还。 我的补充: 2019-09-20 11:38

你只需要按照实际收到金额计算本金和利息,而且利息不得超过年利率24%。

5 李大贺律师  2019-09-20 11:48
如果是每月等额偿还,以后的本金、利息要逐渐减少,这样总共下来,本息还要远远小于本金×2%×借款月数。具体计算,每个月的本金因该为(原始本金-已经支付过的本金),每个月的利息等各种费用=【(原始本金-已经支付过的本金)×2%】。 根据“法释[2015]18号”文第二十六条之规定,本金(以实际收到金额为准,且应减去前期已支付费用)、利息(年24%以内绝对保护,年36%以内相对保护)要偿还。但是不合法的利息费用部分,在兼顾诚实信用原则的基础上,可以拒绝支付。根据“法释[2015]18号”文第三十一条之规定,过多支付的部分,债务人可以(协商、调解、诉讼)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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