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用公款2万元 2009年6月28日我单位职工向单位借了2万元,在2012年9月10日已经归还。现在检察院已经向法院起诉我和借款人,试问这样会对我本人和单位职工做怎样处理?
2013-03-07 17:27 石头村(甘肃-天水) 已有 7 位律师回答
1 杨培栋律师 电话:13993653771 2013-03-07 18:14
涉嫌刑事犯罪。争取轻判。
2 110网律师 2013-03-07 17:31
你好!看是否能定罪。
3 钟晶律师 2013-03-07 17:34
你好,你的行为确实涉嫌犯罪的,你要承担刑事责任的,建议委托律师介入提供法律帮助,进行罪轻辩护吧。
4 高付华律师 2013-03-07 22:57
你好,关键要看是否有借款手续,如果没有的话会涉嫌挪用公款罪,建议委托律师积极辩护
5 超级账号5律师 2013-03-08 09:11
如果罪名成立,可能会判你负刑事责任。
6 超级账号5律师 2013-03-08 15:49
挪用公款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数额较大、超过3个月未还的行为。比照一下。
7 超级账号5律师 2013-03-19 17:13
你的行为涉嫌犯罪,主要看钱的用途及是否及时归还,可以从轻或者免除处罚,建议请律师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