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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强险范围内的主次责任赔付问题
交强险范围内的主次责任赔付问题 我前几日与一辆摩托车发生碰撞,我主他次责,双方定损均在交强险理赔范围之内,双方均报了保险!请问这样,双方应该怎样赔付!有法律方面的依据吗?
2013-03-07 17:25 zf7911……(重庆-永川)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3年03月07日 17时27分
你好!交强险范围内不分主次责任赔付
2 张  静律师  2013-03-07 17:31
你好,交通事故首先由交警出具事故责任认定书划分责任承担,你们可以根据事故认定书以对方和交强险保险公司为共同被告依法向法院要求人身损害赔偿,先由对方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赔偿限额范围内给予赔偿,不足的部分由双方当事人根据事故责任认定书划分责任比例承担赔偿责任。保险公司有先行垫付的义务。你们可以直接向保险公司索赔。

受害方可以根据事故认定书以肇事方和交强险保险公司为共同被告依法向法院要求人身损害赔偿,先由肇事方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赔偿限额范围内给予赔偿,不足的部分由双方当事人根据事故责任认定书划分责任比例承担赔偿责任。
人身损害赔偿的项目包括: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交通费、后续治疗费、伤残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
注意:人身损害赔偿的诉讼时效为一年。以上回复,请采纳并评价。
3 110网律师  2013-03-07 17:37
交强险之外分主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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