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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2p平台投资的钱去年年底到期,但平台一直以目前在备案为由并未兑付
p2p平台投资的钱去年年底到期,但平台一直以目前在备案为由并未兑付 p2p平台投资的钱去年年底到期,但平台一直以目前在备案为由并未兑付,上个月本人去公司要回了很少一部分钱,我想问一下这种情况,平台未跑路,但也并未合规,钱能否追回,大概多久。谢谢
2019-09-19 13:56 elelil(北京-海淀区) 已有 9 位律师回答
1 年遇春律师  电话:13723729928  2019-09-19 14:01
可以依法起诉或报警。
2 北京孟宪辉律师  电话:18801091688  2019-09-19 18:53
法院起诉或经侦报案,专业刑事律师,详询来电微信
3 魏俊冰律师  2019-09-19 13:59
这种情况应该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4 赵江涛律师  2019-09-19 14:16
您好:
及时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要结合具体的P2P出借合同、有无担保、出入金细节等相关证据来分析; 
我成功代理过P2P平台出借合同纠纷的案件,可以看我的案例; 
可以委托律师帮助代理维权,请与我联系代理事宜。
5 徐卫东律师  2019-09-19 14:24
你好,需要报警或搜集证据起诉解决。
6 王丽侠律师  2019-09-19 14:54
你好,可以起诉处理,
7 李大贺律师  2019-09-19 20:32
注意套路贷风险的识别与防范。“套路贷”违法犯罪行为,涉及诈骗罪、敲诈勒索罪等罪名,这类违法犯罪的表现形式: 一、对外以“小额贷款公司”、担保公司等名义招揽生意,与你签订借款合同,制造民间借贷假象,并以“违约金”“保证金”等各种名目骗取你签订“虚高借款合同”“阴阳合同”及房产抵押合同等明显不利于你的合同。以网络借贷为名,要求申请人事先支付所谓的“验资费”、“保险费”、“押金”等。   二、伪造银行流水,刻意造成你已经取得合同所借全部款项的假象。   三、肆意认定你违约,并要求你立即偿还“虚高借款”。   四、是恶意垒高借款金额,在你无力支付的情况下,对方介绍其他假冒的“小额贷款公司”或个人,或者“扮演”其他公司与你签订新的“虚高借款合同”予以“平账”,进一步垒高借款金额。 五、敲诈勒索“索债”,谎称对你诉讼等实现你交付钱财的目的。 六、冒用P2P网贷平台、小贷公司、金融服务公司、银行等真实存在的企业、机构名义,以发放贷款为幌子,实施系列诈骗。 遇到以上情况,均注意首先拒绝对方的一切支付款项的要求,保持冷静,注意诈骗、敲诈等违法犯罪行为的识别与防范,保障自身资金安全。
8 申维丰律师  2019-09-19 23:01
您好,这种情况应该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9 宋超律师  2019-09-20 10:04
建议协商,协商不成的话,可以诉讼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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