爷爷,奶奶,父亲,母亲于1995年登记了农房宅基地使用证,登记房屋建筑面积约120平米 爷爷,奶奶,父亲,母亲于1995年登记了农房宅基地使用证,登记房屋建筑面积约120平米,父亲先去世,本人作为遗腹子户口一直在爷爷户口薄上,爷爷奶奶先后于2012年2013年去世,母亲改嫁户口于2014迁出,目前该处农房存在严重安全隐患。嫁到外村的已征地安置的姑姑、嫁到外地的姑姑、本村过世三伯的女儿主张自己的继承权和安全义务想维修该处农房是否合法,是否应有本人申请维修该处农房才合法。成都本地国土局已暂停的农房证审批变更。
2019-09-18 22:44 ask201……(四川-成都)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龙宇涛律师 电话:13018210906 2019-09-18 23:12
您好,咨询土地管理部门
2 110网律师 2019-09-19 10:08
咨询土地管理部门
3 冯倩雯律师 2019-09-19 11:18
你好,这类问题依法处理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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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亲于爷爷先去世,奶奶、母亲健在,怎样把房屋所有权转到母亲名下?
3个回复2003年,我帮母亲在农村宅基地上翻建房屋,有父亲的宅基地使用证
7个回复本人父亲的房屋,父亲过世,爷爷奶奶也过世,我是独生子女,母亲健在
4个回复老家宅基地!是奶奶爷爷修的!他们都不在了!宅基地上写的是父亲的名字
2个回复我爷爷过世早,奶奶改嫁,爷爷的弟弟在1975年以我父亲的名义批了一块大约60平米的宅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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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个回复父亲留下祖屋两间,在未去世前,弟弟擅自将房屋的宅基地使用证登记了他的名字
0个回复农村房屋79年由父亲申请并出资建造,91年办农村宅基地使用证的使用者是奶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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