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重庆友信公司贷款放款金额8万,合同金额11万,还完13万多 我在重庆友信公司贷款放款金额8万,合同金额11万,还完13万多,利息太高了,我现在已经还完他们本金了,剩余的利息真的还不上了,这种贷款公司希望国家好好整顿,他们在重庆好多门店,而且他们经常打朋友的骚扰电话 ,
2019-09-17 09:17 ask201……(重庆) 已有 10 位律师回答
1 蒙彦军律师 电话:13636813455 2019-09-17 09:18
你好,积极还款是根本办法,利息及违约金可以按照法律规定处理,法定最高年利率为24%。
2 邓桂霞律师 电话:13969523706 2019-09-17 09:18
还上实收的加月息2%,一分不多还,坚决不再借,可微聊有偿帮算下依法应还几期法院只判实收的加上等额本金计月息2%
3 郝廷玉律师 电话:15803118507 2019-09-17 09:29
这是套路贷
找律师分析合法性 讲解处理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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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白艳霞律师 电话:15025465062 2019-09-17 10:31
套路贷
5 刘平律师 电话:15823420251 2019-09-17 15:23
以到账作为借款本金,最高要偿还本金及合法的年24%利息
6 王丽侠律师 2019-09-17 10:42
建议积极还款,
7 110网律师 2019-09-17 10:53
我们可以帮助处理。
8 李大贺律师 2019-09-17 10:58
如果是每月等额偿还,以后的本金、利息要逐渐减少,这样总共下来,本息还要远远小于本金×2%×借款月数。具体计算,每个月的本金因该为(原始本金-已经支付过的本金),每个月的利息等各种费用≤【(原始本金-已经支付过的本金)×2%】。
根据“法释[2015]18号”文第二十六条之规定,本金(以实际收到金额为准,且应减去前期已支付费用)、利息(年24%以内绝对保护,年36%以内相对保护)要偿还。但是不合法的利息费用部分,在兼顾诚实信用原则的基础上,可以拒绝支付。根据“法释[2015]18号”文第三十一条之规定,过多支付的部分,债务人可以(协商、调解、诉讼)要回。债权人故意失联的,之后的利息不予计算。
根据“法释[2015]18号”文第二十六条之规定,本金(以实际收到金额为准,且应减去前期已支付费用)、利息(年24%以内绝对保护,年36%以内相对保护)要偿还。但是不合法的利息费用部分,在兼顾诚实信用原则的基础上,可以拒绝支付。根据“法释[2015]18号”文第三十一条之规定,过多支付的部分,债务人可以(协商、调解、诉讼)要回。债权人故意失联的,之后的利息不予计算。
9 张宰宇律师 2019-09-17 11:35
您好,借款金额以实际到账金额为准,年利率超过24%不受法律支持,建议您这边即使与我联系,详细了解情况后作出更好的回答。
10 徐菁律师 2019-09-17 13:46
应还本金及合法利息
相关法律问题
我在贷款公司做了一笔贷款,合同金额是76800.放款到我这里是54800
6个回复在小贷公司贷款 合同上借款金额八万多 服务费两万多 实际放款
2个回复我在一家小额贷款公司贷了款7万,放款金额也是7万,今天看到贷款公司发给我我以前签的合同
6个回复有一家叫重庆百度小额贷款公司,和我签订了合同贷款金额为伍万,可是他们说我流水太低要我先打1万做流水
3个回复就是贷款公司,放款是15万,合同金额是23万,分36期还完,我现在已经还了21期
15个回复我在贷款公司贷了十万元,现在放款的时候说银行那边需要我交贷款金额的百分之十来验证我的还款能力合同也签
3个回复你好我于今天在网上1家担保公司贷款,但是合同传真过去后,他说要放款的话要缴纳3000元的保证金
10个回复我在吉林省瑞丰小额贷款公司签了一份贷款合同,他们说我要往下放款的银行卡里存贷款的30%钱才能放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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