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在普恵快信贷了15000现金贷,分24期每期还1074元 您好,我在普恵快信贷了15000现金贷,分24期每期还1074元,还了19期,现在逾期了22天,他们群发短信说缉拿我,说我是老赖,会起诉我是真的吗
2019-09-16 17:45 ask201……(海南) 已有 7 位律师回答
1 李晓航律师 电话:18646088498 2019-09-16 17:46
你好,年利率超过百分之二十四就不受法律保护了。
2 蒙彦军律师 电话:13636813455 2019-09-16 17:46
你好,积极还款是根本办法,利息及违约金可以按照法律规定处理,法定最高年利率为24%。
3 毕丽荣律师 电话:13049633889 2019-09-16 17:46
可以按照贷款合同的约定来履行义务的
4 年遇春律师 电话:13723729928 2019-09-16 18:24
及时还款避免起诉。
5 王竹律师 电话:15109839552 2019-09-16 23:56
建议核实
6 李大贺律师 2019-09-17 09:47
如果是每月等额偿还,以后的本金、利息要逐渐减少,这样总共下来,本息还要远远小于本金×2%×借款月数。具体计算,每个月的本金因该为(原始本金-已经支付过的本金),每个月的利息等各种费用≤【(原始本金-已经支付过的本金)×2%】。
根据“法释[2015]18号”文第二十六条之规定,本金(以实际收到金额为准,且应减去前期已支付费用)、利息(年24%以内绝对保护,年36%以内相对保护)要偿还。但是不合法的利息费用部分,在兼顾诚实信用原则的基础上,可以拒绝支付。根据“法释[2015]18号”文第三十一条之规定,过多支付的部分,债务人可以(协商、调解、诉讼)要回。债权人故意失联的,之后的利息不予计算。
根据“法释[2015]18号”文第二十六条之规定,本金(以实际收到金额为准,且应减去前期已支付费用)、利息(年24%以内绝对保护,年36%以内相对保护)要偿还。但是不合法的利息费用部分,在兼顾诚实信用原则的基础上,可以拒绝支付。根据“法释[2015]18号”文第三十一条之规定,过多支付的部分,债务人可以(协商、调解、诉讼)要回。债权人故意失联的,之后的利息不予计算。
7 陈晓云律师 2019-09-18 09:44
联系贷款机构并与之达成还款方案,否则将面临贷款机构的起诉,利息超过年利率36%以上部分法律不予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