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未到期,但提前两个月通知房东,同时合同上有附加条款提前退租,押金予以考虑 我于12月13日租房,合同半年。合同上附加条款,如提早退房,押金退还予以考虑。同时二月5日的时候,和房东提出,我三月底退房。房东也将退房申请写在了2月的租金跳上,证明,我曾经和他提及我需要退房的事情。现在的问题是,房东说,假如我三月底搬走,他找不到下家,则不退押金,直到他找到为止。
也不允许我转租。
也不允许我转租。
2013-03-07 09:27 everys……(上海-杨浦区) 已有 4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3-03-07 09:34
您好!
您说的情况,房东的要求没有道理,您可以要求房东退还押金。
您说的情况,房东的要求没有道理,您可以要求房东退还押金。
2 赵文慧律师 2013-03-07 09:39
你这种情况在比较多见;你可以在找居委协商
3 110网律师 2013-03-07 11:05
要求返还押金。。
4 张向锋律师 2013-03-07 13:22
协商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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