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到期,续签时公司更改时间和工资应负什么责任? 我与公司是2011年11月10日签的一年的合同,去年11月10日就到期了,现在是2013年3月了,公司叫我签三年合同,但是上面的日期写的是2012年11月10日起至2015年11月10日止。以前签的合同上面写的基本工资是1600,现在合同上的基本工资是1050,请问对于公司的这种行为,应负什么责任?
2013-03-07 09:07 劳动法~咨询(重庆-九龙坡)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彭仕明律师 2013-03-07 10:01
你好,续签合同时,如果工资比以前的低, 你可以不同意。
2 张宰宇律师 2013-03-07 10:15
用人单位降低了合同约定的条件,你如果不续签合同的,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