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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分割财产 份子钱
离婚分割财产 份子钱 我们这里有的遵循一个习俗,父母以前随别人的礼金,在儿女的婚宴上都请回来,请回来的钱要还给父母,毕竟以前都是父母随的,以后别人办喜事还要请父母的,还是要父母还这礼钱。所以,这份子钱有一部分是父母以前随出的钱。
2005年5月1日 结婚办婚礼 请亲戚朋友喝喜酒 但未领证 这些亲戚都是我父亲请的,朋友都是我请的 婚礼接的份子钱都存到妻子名下,因为一点误会,第二天又把钱转到我父亲名下了。
2005年5月4日 她家办回门,接的钱她自己全拿走了,
2005年5月30日领结婚证
如果离婚的话,这5月1日办婚礼接的份子钱,属于我们婚姻共同财产吗?还是应该把父母以前随出的礼钱抛出后剩下的钱作为共同财产???
2013-03-07 11:02 douqus……(辽宁-葫芦岛) 已有 5 位律师回答
1 杨静律师  电话:15898271391  2013年03月07日 12时35分
你好,如果根据你的陈述,这礼金应当不属于共同财产,因为,你们此时未登记结婚。但这部分事实需要证据证明。 我的补充: 2013-03-07 12:36

证据包括礼单等。

2 张  静律师  2013-03-07 09:03
算共同财产
3 孙新律师  2013-03-07 11:03
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4 超级账号5律师  2013-03-07 11:11
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谁收的算谁的
5 110网律师  2013-03-07 11:13
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各人收的归各人的。但最好有当时的礼单等作为证据来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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