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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们好,请问一下我之前在一个门店上班,有合同是做3个月一个月6百
你们好,请问一下我之前在一个门店上班,有合同是做3个月一个月6百 你们好,请问一下我之前在一个门店上班,有合同是做3个月一个月6百,我做了两个月半,就不告而别,第一个月 工资给了6百,第二个月没有给,做到第三个月的中途我就不告而别,之后我问他要工资,他说不给发  说旷工对公司造成了损失我也要负责任。我想知道我真的不能要工资了吗?我现在17周岁,过2020年5月份多才到18岁,不知道上面的这个问题还能不能要回工资,毕竟我也是先不告而别。谢谢哪位律师解答
2019-09-15 09:04 漫长之路(广西-南宁) 已有 4 位律师回答
1 蒙彦军律师  电话:13636813455  2019-09-15 09:07
你好,如果协商无法解决,向当地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投诉举报或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 毕丽荣律师  电话:13049633889  2019-09-15 09:09
可以按照合同的约定来履行义务的
3 李波律师  电话:13407870203  2019-09-15 19:06
你好,如果还是不给的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4 陈晓云律师  2019-09-15 10:02
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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