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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老婆在汉口北童装商城开店,2019年8月31日中午我们自己的餐桌在店铺门口
我老婆在汉口北童装商城开店,2019年8月31日中午我们自己的餐桌在店铺门口 我老婆在汉口北童装商城开店,2019年8月31日中午我们自己的餐桌在店铺门口,隔壁店铺的老板把两碗开水放在我的餐桌上,我小女儿1岁7个月在店内凳子上坐着,另一个商铺老板的女儿11岁到我店内把我门女儿拉走去玩,当时我老婆没看到,把我女儿拉到餐桌边把两个手都烫伤了,要留疤后期要不少治疗费。现在他两家都说没责任,请问律师这种责任怎么划分。求助
2019-09-14 23:14 ask201……(湖北-武汉) 已有 4 位律师回答
1 毕丽荣律师  电话:13049633889  2019-09-14 23:22
可以直接按照法律规定处理的
2 蒋艳超律师  电话:13720286680  2019-09-18 17:23
可以直接按照法律规定处理的
3 熊高杰律师  2019-09-15 07:55
你好,对方有责任赔偿
4 赵双剑律师  2019-09-17 08:32
店铺老板有安全注意义务和安全保障义务,需要承担大部分都责任,但同时,你老婆作为监护人没有尽到义务有需要承担一部分责任。具体责任比例划分可以双方协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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