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报了治安案件,处理完后,同一件事能否再报刑事案件,警方拒绝立案怎办 受害方被人抢去500块,动手过程中把手指骨折,鉴定为轻微伤甲级,派出所偏袒对方,以两方认识为由,当成治安案件处理,结果为对方只是罚款500告结,受害方不服,以抢夺受伤较重为由告对方抢劫,刑侦队不受理,理由是同一件事不能够两方处理,疑问:一个是以受伤害报治安处理,一个是以被抢劫告刑事案。两者算同一件事吗?案件难道不能升级的吗?
2013-03-06 19:17 cs1302……(江西-南昌市) 已有 0 位律师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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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一案件能否同时进行行政处罚和刑事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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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个回复我想问一下刑事案件中被害人死亡后警方做过尸检后是不是也会给家属发尸体处理通知书一般要过多长时间会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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