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贷款公司贷款26000分18期一共总还40050是合法的吗 在贷款公司贷款26000分18期一共总还40050是合法的吗
2019-09-10 16:30 别踩我裙子(广东-江门) 已有 8 位律师回答
1 邓桂霞律师 电话:13969523706 2019-09-10 16:31
只还实收本金及月息2%,超过月息2%部分及逾期金违约金服务费等法院都不支持。一分不多还,坚决不再借
2 刘平律师 电话:15823420251 2019-09-10 16:32
以到账作为借款本金,最高要偿还本金及合法的年24%利息
3 郝廷玉律师 电话:15803118507 2019-09-10 16:33
利息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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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蒙彦军律师 电话:13636813455 2019-09-10 16:35
你好,积极还款是根本办法,利息及违约金可以按照法律规定处理,法定最高年利率为24%。
5 喻兵兵律师 2019-09-10 16:31
利息过高
6 陈晓云律师 2019-09-10 16:43
有权拒绝其不合理要求
7 刘祖虎律师 2019-09-10 16:53
积极还款
8 李大贺律师 2019-09-11 07:17
如果是每月等额偿还,以后的本金、利息要逐渐减少,这样总共下来,本息还要远远小于本金×2%×借款月数。具体计算,每个月的本金因该为(原始本金-已经支付过的本金),每个月的利息等各种费用=【(原始本金-已经支付过的本金)×2%】。 根据“法释[2015]18号”文第二十六条之规定,本金(以实际收到金额为准,且应减去前期已支付费用)、利息(年24%以内绝对保护,年36%以内相对保护)要偿还。但是不合法的利息费用部分,在兼顾诚实信用原则的基础上,可以拒绝支付。根据“法释[2015]18号”文第三十一条之规定,过多支付的部分,债务人可以(协商、调解、诉讼)要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