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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欠我两千块钱,欠条上写的是一个月还,现在到期了,打电话不接
有人欠我两千块钱,欠条上写的是一个月还,现在到期了,打电话不接 有人欠我两千块钱,欠条上写的是一个月还,现在到期了,打电话不接,怎么办?
2019-09-09 21:49 ask201……(黑龙江-牡丹江) 已有 9 位律师回答
1 蒙彦军律师  电话:13636813455  2019-09-09 21:51
您好可以i起诉
2 王海波律师  电话:13013075727  2019-09-09 21:53
可起诉解决。
3 刘平律师  电话:15823420251  2019-09-09 21:59
可直接起诉对方,要求偿还
4 毕丽荣律师  电话:13049633889  2019-09-09 22:18
可以按照欠来偿还的
5 李晓航律师  电话:18646088498  2019-09-10 06:29
你好,要保留好相关证据(如对方的身份证复印件或身份证号、合同、邮件、手机短信、录音、汇款纪录等),及时起诉要他还钱。
要看欠条上面有没有还钱时间,若有,应在还钱时间到后3年内起诉,若没有起诉,则3年的诉讼时效期间已过,同时要看你有无证据证明有时效中止或中断的情况。利息不能超过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息的四倍,高于四倍的部分利息无效。若起诉前发现对方有财产,可以申请保全。
6 王皓律师  电话:18104515837  2019-09-10 06:35
你好,借款主张偿还的诉讼时效为三年,超过的一般视为放弃诉讼追偿的权利;诉讼时效因债务人承诺限期给付情况而延长(一般可以书面承诺和口头承诺录音为证据证实这事)。
首先要写一份合格的起诉状,诉状的内容包括原告、被告的基本情况(明确的姓名、住址、职业、年龄、工作单位等)、诉讼请求、事实与理由。其次,要提供主要证据的复印件以及原告身份证复印件。
7 高志博律师  电话:18686729300  2019-09-10 07:36
你好,协商不成想办法收集相关证据,然后到法院起诉,只要符合起诉条件法院就可以受理。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如果不懂程序上的问题,可以委托我们专业律师代理,帮您争取最大利益。若需法律帮助,建议加微信详细解答。
8 李滨律师  2019-09-10 11:20
可以起诉
9 冯倩雯律师  2019-09-10 11:44
如被侵权可直接起诉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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