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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网上认识一个女人,以处对象的名义以各种虚构的事情先后要了我38000块钱
在网上认识一个女人,以处对象的名义以各种虚构的事情先后要了我38000块钱 在网上认识一个女人,以处对象的名义以各种虚构的事情先后要了我38000块钱,我报案了警察说这不是诈骗行为。不给立案
2019-09-09 18:25 憂殇丶已落幕(辽宁-丹东) 已有 4 位律师回答
1 毕丽荣律师  电话:13049633889  2019-09-09 20:11
不立案就直接向上级投诉的
2 张亮律师  电话:18604091120  2019-09-11 22:07
收集证据可以诉讼解决
3 陈晓云律师  2019-09-09 21:33
直接起诉
4 张勇律师  2019-09-12 10:16
可按照合同的约定来履行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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