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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8月19日在钱站这个网贷借款18000元,分12期还款
您好,我8月19日在钱站这个网贷借款18000元,分12期还款 您好,我8月19日在钱站这个网贷借款18000元,分12期还款,实际到账18000,可是合同是确是23700,现在每期需还款2480元,一年下来我要还29900元,这利息太吓人了,一年高达一万二,远远高出国家的利息36%的标准,我想咨询一下,高出的利息我可不可以不还,会对我的征信有影响吗?急急急
2019-09-09 11:03 ask201……(安徽-宣城) 已有 7 位律师回答
1 蒙彦军律师  电话:13636813455  2019-09-09 11:05
你好,积极还款是根本办法,利息及违约金可以按照法律规定处理,法定最高年利率为24%。
2 张宰宇律师  2019-09-09 11:32
你好,看你们合同如何约定,一般来说,是以实际收款金额为贷款本金,那边写23700涉及到虚高了,而该部分5700需要看具体是什么费用,如果是手续费等是可以主张已扣回无效的。具体的要跟那边联系,是否对征信有影响需看其是否与征信系统相连。 我的补充: 2019-09-09 11:49

以实际到账的借款本金为基数,按年利率24%计算利息,所有手续费等+利息不能超过前述方法计算的利息,超过部分,法院不会支持对方主张。

3 王丽侠律师  2019-09-09 11:48
过高的利息是不受法律保护的,。
4 李大贺律师  2019-09-09 13:27
如果是每月等额偿还,以后的本金、利息要逐渐减少,这样总共下来,本息还要远远小于本金×2%×借款月数。具体计算,每个月的本金因该为(原始本金-已经支付过的本金),每个月的利息等各种费用≤【(原始本金-已经支付过的本金)×2%】。
根据“法释[2015]18号”文第二十六条之规定,本金(以实际收到金额为准,且应减去前期已支付费用)、利息(年24%以内绝对保护,年36%以内相对保护)要偿还。但是不合法的利息费用部分,在兼顾诚实信用原则的基础上,可以拒绝支付。根据“法释[2015]18号”文第三十一条之规定,过多支付的部分,债务人可以(协商、调解、诉讼)要回。债权人故意失联的,之后的利息不予计算。
注意操作、财务、信用、合规和民事责任风险甚至是刑事责任风险的识别与防范。
5 石亚男律师  2019-09-09 14:13
年利率超过24%是不受法律保护的,这部分可以拒绝还款
6 冯倩雯律师  2019-09-09 15:30
借款民事纠纷先协商,协商不成可起诉。
7 闫燕律师  2019-09-11 14:48
可以偿还合法的本息,年利率超过24%的部门不受法律保护,可以拒绝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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