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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征用土地分配房子,房子是6个人一起的,经过共同商议,留给其中一人,房子的所有权是属于这个人,要有
国家征用土地分配房子,房子是6个人一起的,经过共同商议,留给其中一人,房子的所有权是属于这个人,要有 国家征用老家的土地,分配一套房子给我爸、姐、姐夫(姐夫入赘我们家,但是现在已经去世了)、外甥(14岁)、外甥女(18岁)还有我,共6人。经过我们商议,这一套拆迁所得的房子留给我一人,我姐和外甥外甥女得另外一套。
现在大家都说好了,但是为了以后不必要的麻烦,怎么做才是有效的?
拆迁的房子留给其中一人是可以的吗?我们要什么公证?要办过户手续吗?还需要做什么?
2019-09-08 11:51 huangx……(海南) 已有 6 位律师回答
1 王竹律师  电话:15109839552  2019-09-08 23:55
建议公证
2 李三勇律师  电话:13311076167  2019-09-10 10:55
来电详谈吧
3 冯倩雯律师  2019-09-08 12:57
一般由当地的公证处办理。
4 陈晓云律师  2019-09-08 14:44
委托律/师处理
5 朱君秀律师  2019-09-08 20:50
答:签协议。公证与否自愿。
6 闫燕律师  2019-09-10 14:03
可以进行公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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