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误导上当进行KARINDA股指对冲交易
误导上当进行KARINDA股指对冲交易 2019年7月-8月受杨建生等人网络股票开班学习误导上当,进行KARINDA股指对冲交易,造成56万余元经济损失。
2019-09-06 21:20 wqj909……(贵州-黔东南) 已有 4 位律师回答
1 宋昕律师  电话:13312939595  2019-09-07 10:19
作为全国的网络金融专业律师,告诉你:无论平台是否关闭,人员是否跑路,公司是否注销,都可以追回的,反复看我下面的回复。
 网络投资“被骗”,追回的方法有:
 第一, 建议尽量委托专业律师处理,一定要核实律师身份(保证是谈案律师处理案件)、核实律师的专业资质以及工作经验,人生阅历。防止案件被倒卖,防止二次被骗; 
第二,本律师成功追回多人被骗的损失,并且有2个是100%全部追回。2019年9月6日,又有一个2,000,000.00元的案件,经过一审、二审,终于打赢了。
 第三,本律师具有5年刑事侦查经验,5年刑事辩护与网络金融经验,专业处理刑事案件与网络金融案件。 
第四,本律师为了确保追回的可能性,本律师接收案件需要经过评估,评估是免费的。真心想处理案件的,把案件有关的所有材料发到110网站里面本律师的qq邮箱,或者微信公众号“宋昕律师”拼音全拼 ;或者直接快递纸质材料到110网站上面本律师所在的律师事务所。
第五,本律师处理案件有两种方式可以选择:1、直接走司法程序,适合想快速追回损失的、平台关闭的、人员跑路的案件;2、风险代理案件,适合不愿意支付前期律师费,想从追回款项中扣除律师费的案件;平台没有关闭,人员没有跑路的案件。
2 李大贺律师  2019-09-07 09:34
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擅自设立商业银行、证券交易所、期货交易所、证券公司、期货经纪公司、保险公司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伪造、变造、转让商业银行、证券交易所、期货交易所、证券公司、期货经纪公司、保险公司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单位犯前两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3 赵江涛律师  2019-09-07 10:46
你好:
及时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要结合具体的投资理财合同、产品类型、业务员推荐行为、有无担保、出入金细节等相关证据来分析; 
我长期代理投资理财纠纷的案件,可以看我的案例; 
可以委托律师帮助代理维权,请与我联系代理事宜。
4 110网律师  2019-09-07 12:03
你好,平台目前这种情况是要跑路了,股指对冲是可以追回的,现在你需要把基本证据收集好。
1:交易记录。
2:网银记录、平台交易流水。
3:有跟平台业务员和喊单老师聊天记录的。
详情可致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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