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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9月5日在宜人财富上贷款的时候,放款的时候说我银行
2019年9月5日在宜人财富上贷款的时候,放款的时候说我银行 2019年9月5日在宜人财富上贷款的时候,放款的时候说我银行卡号错误 2019年6月11日在宜人财富上贷款的时候,到账放款时资金被冻结,然后需要我交4000元的解冻金,然后到时候解冻金会和贷款金额一起再打到我银行卡上,请问这会是真的吗。我现在还没有交,我说我想解除订单,他说订单已经生效,不能取消,并且账单显示每个月还要还款,这怎么办呀?
2019-09-05 17:49 ask201……(陕西-西安) 已有 7 位律师回答
1 王皓律师  电话:18104515837  2019-09-05 17:51
你好,需要根据合同内容判断是否合法。
2 蒙彦军律师  电话:13636813455  2019-09-05 17:52
您好 要根据合同内容判断
3 毕丽荣律师  电话:13049633889  2019-09-05 17:59
可以按照贷款合同的约定来履行义务的
4 王丽侠律师  2019-09-05 17:54
可以按照合同约定处理。
5 超级账号5律师  2019-09-05 18:41
你好,最近类似案件频发, 建议不要轻信汇款。
6 康治斌律师  2019-09-05 21:02
这是最近频繁发生的钓鱼式诈骗,切勿上当受骗。
7 李大贺律师  2019-09-06 10:35
注意套路贷风险的识别与防范。“套路贷”违法犯罪行为,涉及诈骗罪、敲诈勒索罪等罪名,这类违法犯罪的表现形式:
一、对外以“小额贷款公司”、担保公司等名义招揽生意,与你签订借款合同,制造民间借贷假象,并以“违约金”“保证金”等各种名目骗取你签订“虚高借款合同”“阴阳合同”及房产抵押合同等明显不利于你的合同。以网络借贷为名,要求申请人事先支付所谓的“验资费”、“保险费”、“押金”等。
  二、伪造银行流水,刻意造成你已经取得合同所借全部款项的假象。
  三、肆意认定你违约,并要求你立即偿还“虚高借款”。
  四、是恶意垒高借款金额,在你无力支付的情况下,对方介绍其他假冒的“小额贷款公司”或个人,或者“扮演”其他公司与你签订新的“虚高借款合同”予以“平账”,进一步垒高借款金额。
五、敲诈勒索“索债”,谎称对你诉讼等实现你交付钱财的目的。
六、冒用P2P网贷平台、小贷公司、金融服务公司、银行等真实存在的企业、机构名义,以发放贷款为幌子,实施系列诈骗。
遇到以上情况,均注意首先拒绝对方的一切支付款项的要求,保持冷静,注意诈骗、敲诈等违法犯罪行为的识别与防范,保障自身资金安全。(如果实际收到借款,实际借款额交给公安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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