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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侵占罪
职务侵占罪 家人在公司做仓管员,供货商送柴油送少写多,工厂诉讼为40万损失(但有水分),但只停留在单据上,工厂未与供货商结算,也没拿到钱,而家人的平账非自己侵占,而是工作职责,不平账的话工厂要求家人赔偿,并且供的油无法监管,因为24小时谁用谁加采取自愿登记,而家人只上班8小时,只是第二天早上整理那些自愿登记的单据输入电脑且做平差额,漏单未记录的自然是有的,另家人收了供货商1.5万的好处费,请律师帮忙分析下!急!!!
2010-07-08 13:45 yangya……(广东)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0-07-08 20:52
如果没有非法占有的故意和侵占的事实,自然不构成职务侵占罪。但是案子是人办出来的,一切还要看证据、看操作方式。建议当面咨询,律师详细了解案情和相关情况后,才能给出切实有效的建议。必要时可电话联系我,我可为你分析,告诉你法律依据及如何操作,相信对您会有所帮助。深圳李雪波律师
2 110网律师  2010-07-08 21:49
刑事案件最关键的在于证据,
其中包括犯罪嫌疑人自己怎么对公安机关说的,
你所了解的与实际案情之间可能存在一定差异。
所以,为查明案情,
更好的为犯罪嫌疑人提供帮助,
建议委托律师介入会见犯罪嫌疑人。
3 110网律师  2010-07-08 23:52
如果你说的是事实,则按照你说的事实来看:
1、我认为其行为不构成职务侵占罪,因为没有侵占的故意,客观上没有实施侵占行为。而收取供货商1.5万好处费的行为,不是职务侵占,也未达到广州市关于职务侵占罪的起刑点(广州市为2万),故可以做无罪辩护。
2、公司关于登记制度的漏洞是造成差额的原因,而仓管员是否要对“供货商送柴油送少写多”承担责任,则要看劳动合同等文件是否明确规定了他的职责。
3、由于在现行刑事侦查环境下,嫌疑人的口供往往对自己不利,故建议委托律师进行会见,代理其申诉控告,指导其录口供,维护其合法权利。
4、家属必要时可电话联系我,我可为你分析,告诉你法律依据及如何操作,相信对您会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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