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辞职后的养老保险金、医保和住房公基金。
辞职后的养老保险金、医保和住房公基金。 我在2006年10月进入一家酒厂工作,在2010年的6月申请辞职,单位老板接受了辞职申请,并定于7月1日正式解除劳动合同。在单位工作的几年,签转正合同后每月都会从工资里扣养老金、医保金和住房公基金。但是单位并没有发给我医保卡。而辞职后我想把养老金证、医保金证拿回来。如果我到别处工作可以续缴,但是发现原来单位一直没有把我每个月工资扣下来的三金缴到社保局,我查阅了劳动合同法,找不到与之相衡的相关条款。请问我现在该用什么方法取回我这些年被扣掉的工资;或者让单位补缴上去把证件还给我。
2010-07-08 12:04 zaobab……(湖北-襄阳)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陈晓云律师  2010-07-08 15:03
可以要求补缴。可以投诉或提起劳动仲裁。
2 110网律师  2010-07-08 15:29
可以要求补缴 或提起劳动仲裁 如果对回复满意的话,请采纳为最佳答案,如果还有问题,请按“点此咨询”向本律师发布一对一咨询,谢谢你的关注与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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