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在一个叫期待合伙人的平台,借款4万元,他得利息是3分 你好,我在一个叫期待合伙人的平台,借款4万元,他得利息是3分,还有服务费什么的,算下来5分利息吧,我用了2年了,一直在还款,现在还不起了,我已经支付了8.4万的利息了。这样的情况,我应该怎么做?麻烦您了
2019-09-02 11:15 ask201……(吉林-松原) 已有 11 位律师回答
1 蒙彦军律师 电话:13636813455 2019-09-02 11:20
你好,积极还款是根本办法,利息及违约金可以按照法律规定处理,法定最高年利率为24%。
2 110网律师 2019-09-02 11:18
可以不还的
3 郑源良律师 2019-09-02 11:18
协商解决
4 殷运健律师 2019-09-02 11:28
这是可以起诉要回的
5 李大贺律师 2019-09-02 11:42
借贷:
如果是每月等额偿还,以后的本金、利息要逐渐减少,这样总共下来,本息还要远远小于本金×2%×借款月数。具体计算,每个月的本金因该为(原始本金-已经支付过的本金),每个月的利息等各种费用≤【(原始本金-已经支付过的本金)×2%】。
根据“法释[2015]18号”文第二十六条之规定,本金(以实际收到金额为准,且应减去前期已支付费用)、利息(年24%以内绝对保护,年36%以内相对保护)要偿还。但是不合法的利息费用部分,在兼顾诚实信用原则的基础上,可以拒绝支付。根据“法释[2015]18号”文第三十一条之规定,过多支付的部分,债务人可以(协商、调解、诉讼)要回。债权人故意失联的,之后的利息不予计算。
如果是每月等额偿还,以后的本金、利息要逐渐减少,这样总共下来,本息还要远远小于本金×2%×借款月数。具体计算,每个月的本金因该为(原始本金-已经支付过的本金),每个月的利息等各种费用≤【(原始本金-已经支付过的本金)×2%】。
根据“法释[2015]18号”文第二十六条之规定,本金(以实际收到金额为准,且应减去前期已支付费用)、利息(年24%以内绝对保护,年36%以内相对保护)要偿还。但是不合法的利息费用部分,在兼顾诚实信用原则的基础上,可以拒绝支付。根据“法释[2015]18号”文第三十一条之规定,过多支付的部分,债务人可以(协商、调解、诉讼)要回。债权人故意失联的,之后的利息不予计算。
6 李晓玲律师 2019-09-02 14:41
年利率超过24%是不受法律保护的,这部分可以拒绝还款
7 冯倩雯律师 2019-09-02 14:47
这个是民事纠纷,协商不成可以提起诉讼。
8 刘敏律师 2019-09-02 16:18
建议来电咨询
9 110网律师 2019-09-02 22:20
我们可以帮助处理,前期不收任何费用,具体情况你可以来电详细沟通
10 陈晓云律师 2019-09-04 09:50
联系贷款机构并与之达成还款方案,否则将面临贷款机构的起诉,利息超过年利率36%以上部分法律不予支持
11 康春梅律师 2019-09-08 13:47
你好,高于法律规定利息可以不还的
相关法律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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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个回复了 你好,昨天有一个电话打进来说可以在一个至信宝平台可以借款
3个回复你好,我在一个阳光彩虹的小额贷款平台申请了2000元借款,实际到账金额只有1449
5个回复你好,昨天有一个电话打进来说可以在一个至信宝平台可以借款,我办理把银行卡号写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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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个回复你好 我在一个平台上借款2万 通过审核啦 到没有下款 他让我
6个回复你好,我今天在一个叫平安普惠的平台借款,签了合同,合同是通过QQ发的图片
5个回复你好 我在一个贷款平台借款 然后他打款的时候说我把卡号写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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