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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职位为会计,于19年8月7日向公司提出辞职,已以书面的形式填写公司的辞职申请表
本人职位为会计,于19年8月7日向公司提出辞职,已以书面的形式填写公司的辞职申请表 本人职位为会计,于19年8月7日向公司提出辞职,已以书面的形式填写公司的辞职申请表,正常我于19年9月7号就能离开吗?期间主管批准日期是19年9月27日,我是必须安主管批批准日期才能离开吗?而且这期间公司一直没找到人给我交接我是不是不能离开?会计法说要交接才可以的 我应该怎么安排才好?
2019-09-02 10:07 Ting Z!。(广东-中山) 已有 5 位律师回答
1 年遇春律师  电话:13723729928  2019-09-02 10:28
通过劳动仲裁解决。
2 陈晓云律师  2019-09-02 10:54
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
3 王丽侠律师  2019-09-02 10:58
可以申请仲裁的,
4 朱颂华律师  2019-09-02 14:57
建议双方协商处理
5 房树志律师  2019-09-05 10:52
通过劳动仲裁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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