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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一名私立教师,我在7月14号提出辞职,单位扣除6月和7月工资
我是一名私立教师,我在7月14号提出辞职,单位扣除6月和7月工资 我是一名私立教师,我在7月14号提出辞职,单位扣除6月和7月工资,并且3000押金也不给退,我和学校签订了3年合同,合同要求提前半年提出辞职,我想知道,我这工资和押金能要回来么?
2019-09-01 21:53 ask201……(黑龙江-哈尔滨) 已有 5 位律师回答
1 李晓航律师  电话:18646088498  2019-09-02 07:03
你好,先与用人单位协商,协商不成的可以申请劳动仲裁,不服仲裁的可以起诉到法院。
2 高志博律师  电话:18686729300  2019-09-02 07:31
你好,一、在用人单位拖欠工资等等情况,劳动者要先和用人单位协商,如果协商无法解决,则可以通过以下法律途径来解决:
(1)向当地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投诉举报;
(2)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需要注意的是,要在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
(3)通过诉讼途径解决。这又分三种情况:一是针对劳动纠纷案件,经劳动仲裁后任何一方不服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二是经仲裁后都服从,劳动仲裁裁决生效后,用人单位不执行的,劳动者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三是属于劳务欠款类的可直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二、 法律依据:
1)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九条 用人单位违反国家规定,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拖欠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劳动行政部门应当依法处理
2) 《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十七条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的调查,应当自立案之日起60个工作日内完成;对情况复杂的,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30个工作日。若需法律帮助,可以加微信咨询
3 陈铠楷律师  2019-09-01 21:57
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
4 冯倩雯律师  2019-09-02 11:25
通常按照合同情况处理。
5 李晓玲律师  2019-09-02 13:44
劳动纠纷,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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