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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平安普惠借了91000,当时下款到银行卡上只有88270。分36期还每个月都还人民币4406
我在平安普惠借了91000,当时下款到银行卡上只有88270。分36期还每个月都还人民币4406 我在平安普惠借了91000,当时下款到银行卡上只有88270。分36期还每个月都还人民币4406.33。还了25期就还了110158.25还有11期没有还进。如果这样还下去我就得还158627.88。还的我都 喘不过气。一下分服务费一下子利息费。请问我还需要还吗
2019-09-01 16:26 ask201……(广东) 已有 7 位律师回答
1 郝廷玉律师  电话:15803118507  2019-09-01 16:27
网上套路贷
找律师给你讲解应对处理方案
2 蒙彦军律师  电话:13636813455  2019-09-01 16:30
你好,积极还款是根本办法,利息及违约金可以按照法律规定处理,法定最高年利率为24%。
3 毕丽荣律师  电话:13049633889  2019-09-01 16:42
可以按照借款来偿还的
4 年遇春律师  电话:13723729928  2019-09-01 17:07
还本金和2分以下的合法利息,即不超过24%的年利率
5 冯倩雯律师  2019-09-01 23:37
你的情况是可以起诉维权的。
6 李晓玲律师  2019-09-02 10:16
建议您搜集证据材料起诉维权。
7 李大贺律师  2019-09-02 11:24
如果是每月等额偿还,以后的本金、利息要逐渐减少,这样总共下来,本息还要远远小于本金×2%×借款月数。具体计算,每个月的本金因该为(原始本金-已经支付过的本金),每个月的利息等各种费用≤【(原始本金-已经支付过的本金)×2%】。
根据“法释[2015]18号”文第二十六条之规定,本金(以实际收到金额为准,且应减去前期已支付费用)、利息(年24%以内绝对保护,年36%以内相对保护)要偿还。但是不合法的利息费用部分,在兼顾诚实信用原则的基础上,可以拒绝支付。根据“法释[2015]18号”文第三十一条之规定,过多支付的部分,债务人可以(协商、调解、诉讼)要回。债权人故意失联的,之后的利息不予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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