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款被合伙人结走,合伙人跑了,八年了,我们要继续还款吗? 我爸妈八年前给工地送货,第一批货不合格,放在工地被工人卖了。卖货人没找到。第二批货送到后货款被合伙人领走了,合伙人也跑了找不到。现在我们还用继续给供货商还钱吗?还多少?
2013-03-05 16:23 王路瑶(河北-廊坊) 已有 4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3-03-05 16:25
如果你父母亲与供货商签订合同,则合同相对人是你父母,你父母要承担合同责任。你父母的损失可以向工地人,合伙人主张赔偿。
2 孙新律师 2013-03-05 16:48
你好,八年前的事情,首先如果供货商期间一直没有找你们要这些钱的话,那么肯定是已经超过二年的诉讼时效,供货商已经丧失了胜诉权。如果时效没有问题的话,那么你爸妈作为送货人有义务将货物送到目的地,根据你的描述,如果能够证明已经将运输义务履行完毕的话(将货物交予接货人)你们是没有责任的。如果你们有代收货款的义务的话,对于第一批货如果你们是受供货商的指示将货物放在工地的话是跟你们没有关系的。如果第二批货物款被你们的合伙人劫走的话,你们有偿还的义务,但是偿还以后你有向合伙人追偿的权利。
3 110网律师 2013-03-05 16:57
如果是你爸妈从供货商处购买货物,你爸妈需要承担还款责任。
4 孙新律师 2013-03-05 19:49
关系不明,合同不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