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开心法人首页 合同纠纷法律咨询
老师你好,我在有用分期微信公众号上面贷款19800元,可是我在查询电子合同上却是26709元
老师你好,我在有用分期微信公众号上面贷款19800元,可是我在查询电子合同上却是26709元 老师你好,我在有用分期微信公众号上面贷款19800元,可是我在查询电子合同上却是26709元,客服跟我解释是银行披露(其实我不懂什么是银行披露)请问这是合法的吗?而且借款19800分十二期每期2500元这符合国家利息标准吗?
2019-08-31 20:22 ask201……(广东-广州) 已有 6 位律师回答
1 毕丽荣律师  电话:13049633889  2019-08-31 20:54
可以按照贷款合同的约定来履行的
2 年遇春律师  电话:13723729928  2019-08-31 23:17
还本金和2分以下的合法利息,即不超过24%的年利率
3 陈晓云律师  2019-08-31 21:04
远离网贷
4 殷运健律师  2019-08-31 21:13
这是可以起诉要回的
5 李大贺律师  2019-09-01 08:32
如果是每月等额偿还,以后的本金、利息要逐渐减少,这样总共下来,本息还要远远小于本金×2%×借款月数。具体计算,每个月的本金因该为(原始本金-已经支付过的本金),每个月的利息等各种费用≤【(原始本金-已经支付过的本金)×2%】。
根据“法释[2015]18号”文第二十六条之规定,本金(以实际收到金额为准,且应减去前期已支付费用)、利息(年24%以内绝对保护,年36%以内相对保护)要偿还。但是不合法的利息费用部分,在兼顾诚实信用原则的基础上,可以拒绝支付。根据“法释[2015]18号”文第三十一条之规定,过多支付的部分,债务人可以(协商、调解、诉讼)要回。债权人故意失联的,之后的利息不予计算。
6 刘雪律师  2019-09-01 16:43
可以按照贷款合同的约定来履行的
相关法律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