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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中午去看房子的时候,没有什么异味,然后直接签合同,到了晚上搬家过去
昨天中午去看房子的时候,没有什么异味,然后直接签合同,到了晚上搬家过去 昨天中午去看房子的时候,没有什么异味,然后直接签合同,到了晚上搬家过去,发现异味非常重,当天晚上就跟房东说了情况要退,房东不肯,后面协商帮他找租客,第二天特意请假过去,发现早上异味也非常大,全面通风的情况,中午异味会比较不明显,等傍晚的时候异味又再次出现非常大,今晚再次跟房东说了我们愿意出300违约金补偿她,房东说跟家里商量说下看,后面要求补偿500违约金,才愿意退还我们押金租金。签合同日期是2019年8月29号中午,租赁期限是2019年9月1日起至2020年8月31日止,想问下,这种情况,应不应该出违约金。
2019-08-30 20:43 给你一生的承诺(福建-莆田) 已有 7 位律师回答
1 毕丽荣律师  电话:13049633889  2019-08-30 20:45
可以按照合同的约定来承担违约赔偿的
2 年遇春律师  电话:13723729928  2019-08-30 20:47
协商或起诉解决。
3 陈铠楷律师  2019-08-30 20:49
你好!根据合同的约定履行和处理,协商不好可起诉处理。
4 陈晓云律师  2019-08-30 22:00
根据合同约定处理,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直接起诉
5 110网律师  2019-08-31 08:56
要按合同约定履行的。
6 沈岚敏律师  2019-08-31 14:34
你好,建议按照合同约定履行
7 郭少洪律师  2019-09-03 11:14
是根据合同约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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