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收农村独生子女双份土地,征地补偿款给一份对吗? 我们是建平县万寿西村村民,是我们村响应计划生育政策的独生子女户。1982年土地承包按辽宁省计划生育政策给了我们一个孩的双份土地。1994年土地承包也按辽宁省计划生育政策给了我们一个孩的双份土地。2007年建平县工业园区非法征用,我们承包的土地只发给17年的租金也是双份。2008年省政府收回批文。至今也没让我们耕种,这次又要征用我们我们承包的土地,我们耕种的一个孩的双份土地,只给一份地的土地补偿款。我们认为这个土地征用补偿方案是错误的。我们多次要求县政府修改。建平县信访局的领导说愿那告那告,为此我们要求辽宁省政府给我们一个合理的解答。
2010-07-08 09:05 jpwyc(辽宁)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0-07-08 10:03
建议按照承包经营合同约定的面积主张赔偿是可以的。